來去曼谷、六人成行~鄭王廟泰服美拍、夜遊湄南河、國際五星飯店、青春自由行四日

by 小朱

行程特色

商品說明

本行程設定為團體自由行,當地機場會安排中文接機人員。當地可能會有合車模式;於機場內過海關、辦理入出境等相關作業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本公司於兩地機場均有專人協助旅客辦理登機手續。

  • 此為特惠團型,不適用任何優惠活動。
  • 行程內含接送、景點、餐食皆為贈送項目,若不參加視同自願放棄,恕無退費。
  • 若您的旅遊需求是全程有領隊隨團服務,請勿報名此種團型。
  • 2023/11/10-2024/11/11持效期滿6個月以上之台灣護照入境泰國並停留不超過30日者,可免辦理簽證。如有臨時調整區間則須依泰國官方公告為主。

曼谷:國際五星飯店(三晚)

  1. W HOTEL BANGKOK:位於城市久負盛名的使館區和動感活力的商業區,客房設計採用一貫的充滿活力的裝飾設計,讓您享有絕佳的住宿體驗。
  2. GRAND HYATT ERAWAN BANGKOK:位在曼谷市中心四面佛旁的知名老牌五星飯店,步行即可抵達中央百貨,BIG C超市等。
  • 團體作業恕無法接受指定住宿,請以當團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湄南河夜遊船(約2小時+船上自助餐)

湄南河日落時,接續延續曼谷向來精彩的是兩岸漸漸璀璨而起的華燈,多數到曼谷的旅人都會經不起這條河流兩岸風光的誘惑,選擇不同的船舶將這種美景用眼睛或使用鏡頭記錄下屬於自己與湄南河的邂逅。

  • 夜遊湄南河搭乘的遊船須依當天預定船班為準。

暹羅天地百貨

結合了水與陸的元素將泰國的水上市場融入其中,彷彿一切您能想像到的泰國元素與國際知名品牌游走其中就如同走進驚豔之城。

鄭王廟(贈送泰服體驗)

泰國境內規模最大的大乘舍利式塔,始建於泰國的大城王朝,是大城時期孟庫國王時代留下的最偉大的創舉、最璀璨的文化遺產,這使得鄭王廟成為現今昭披耶河畔最古老的建築、參觀量最高的寺廟。

售價包含

  1. 桃園/曼谷/桃園,來回團體經濟艙機票乙張。
  2. 曼谷國際五星飯店三晚、兩人一室、含早餐。
  • 團體優惠機票不可更改航班、日期、天數及改點。
  • 團體作業恕無法接受指定住宿,請以當團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 不接受累積航空公司哩程,無法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需依照航空公司櫃台排序為準。
  • 曼谷機場/酒店來回接送,車輛安排依照實際人數而定,恕不能指定。

此處行程順序,是依我們的經驗值所做出的理想安排,但若於旅途中遇特殊情況,為顧及行程順暢度,順序可能稍作更改。

D1 桃園/曼谷、鄭王廟(黎明寺)、贈送:泰服體驗、暹羅天地百貨公司(Iconsiam)、夜遊湄南河(來回約2小時、含自助晚餐)
早:機上簡餐 中:敬請自理 晚:船上自助餐
W Bangkok 或 Grand Hyatt Erawan Bangkok 或 Hyatt Regency Bangkok Sukhumvit 或 Marriott Marquis Queens Park 或 同級旅館

溫馨提醒
1.泰國機場接機位置:出海關後請於B出口出關,接機人員將舉接機牌候客,並引導至上車地點。
2.請於班機抵達後90分鐘內至接機位置集合,逾時則自動放棄。如有任何問題請與緊急連絡人聯繫。
3.車輛會依照人數安排,恕無法指定。
4.國際旅館通常會於旅客入住時,要求顧客以信用卡或現金預付一定金額作為在館內消費簽帳的保
 證金。若入住期間無額外消費,押金將於退房時全數退予客人。(因各飯店政策不同,實際狀況須
 視入住酒店為主。)
5.本日接送為贈送項目,如未參加者視同放棄,恕無退費。

D2 全日自由活動,不派車不派導遊
早:飯店早餐 中:敬請自理 晚:敬請自理
W Bangkok 或 Grand Hyatt Erawan Bangkok 或 Hyatt Regency Bangkok Sukhumvit 或 Marriott Marquis Queens Park

D3 全日自由活動,不派車不派導遊
早:飯店早餐 中:敬請自理 晚:敬請自理
W Bangkok 或 Grand Hyatt Erawan Bangkok 或 Hyatt Regency Bangkok Sukhumvit 或 Marriott Marquis Queens Park 或 同級旅館

D4 酒店至泰國機場送機服務、曼谷/桃園
早:飯店早餐 中:敬請自理 晚:機上簡餐
溫暖的家

酒店至泰國機場送機服務
1.於行程出發前,您的服務專員會告知您此天送機時間,再請貴賓自行提前完成退房手續。
2.因避免延誤接駁時間,當天請貴賓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至酒店大廳等候。

小費說明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1. 本行程已包含接送機服務人員及司機小費。
  2. 行李小費:每人每件泰銖20元。
  3. 房間小費:每房泰銖20~50元。
  4. 與各式表演者拍照:每人每次約泰銖100~150元。
  5. 清邁叢林飛躍(總工作人員):每人泰銖200元
  6. 泰國騎大象 或 嘟嘟車(2人一象/2人一車):每人泰銖50元
  7. 泰國按摩:每人泰銖100~200元
  8. 普吉島獨木舟 或 南邦馬車(2人一舟/2人一車):每人泰銖50元

各行程實際行情未能全數提及,請參考導遊領隊現場之建議。

行前必讀

  1. 泰國政府雖於2022年6月9日正式將大麻除罪化,在泰國境內可合法持有及使用符合法規之相關產品,惟依據中華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含製品)係二級毒品,在我國境內任何製造、運輸、販賣、攜帶入境、持有及施用的行為,都將面臨嚴重刑責,於泰國當地也請勿施用大麻相關產品,除可能造成不可測之身體反應,更可能影響到您生命財產安全。
  2. 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3.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4. 提醒您,須遵守旅遊目的國之防疫規範與返臺後之本國檢役措施。
  5. 在泰國購買體積較大需特別包裝之佛像、古董、藝術品 (小型紀念品除外),一定要先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商店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行程提醒

  1. 本行程為團體自由行,最低出團人數為6人以上(含),住宿計價為二人一室,如您為單數報名則須補足單人房差,自由行之商品台灣地區無派遣領隊服務。
  2.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
    若在出發前3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1. 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2. 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3.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27週以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攜嬰幼兒同行者。
    5.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海外如有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廉價航空如虎航(IT)與泰獅(SL)團體票價則無提供餐點,需額外預訂自購。
    6. 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7.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8.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9. 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3.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如有安排行程用餐等將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4. 泰國政府響應環保,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店家全面不提供購物塑膠袋,若有需要採買物品者請自行準備購物袋。
  5. 泰國官方對於海灘環境汙染新規定:2018年2月1日起嚴禁海灘抽菸行為,如遭依法取締則會有10萬銖罰款或長達一年的懲處或雙法併行,請務必注意此新規定,避免受罰。

航班行李

  1. 請於班機起飛前3~4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 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3. 團體托運行李各航空公司規定如下:
    每人一件(23公斤):長榮航班(BR)、中華航空(CI)、星宇航空(JX)。
    限重制最高共20公斤:泰國國際航空(TG)。
    每人二件(共20公斤+7公斤手提行李):廉價航空如泰國獅子航空(SL)。
    若超過以上規定公斤數或件數,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現場自付加收費用。
    (以上提供參考,正確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4.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並請妥善保管您的登機證與護照等重要證件。
  5. 本行程為團體自由行,使用之機票票種,恕無法延長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且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
  6.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住宿飯店

  1.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2.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為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3.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
  4. 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5. 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6.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7. 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8. 泰國政府響應環保,飯店不提供一次性盥洗備品,建議請自行攜帶牙刷、牙膏、毛巾、拖鞋等。

安全守則

  1. 參加旅遊行程期間,請遵守相關場域所規範的注意事項,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如欲外出,請結伴同行,並應注意安全。
  2.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如您於行程中有受傷情形發生,請務必告知下一活動的相關人員,切勿因隱匿而造成二次傷害。
  3. 搭乘任何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並聽從專業人員建議遵守安全規則。
  4. 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入住酒店同時請務必檢查門窗是否已上鎖,強烈建議您,離開房間同時將重要物品與財務隨身。如酒店有提供保險箱,則可利用保險箱,但仍建議您貴重物品隨身。
  5. 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快篩試劑及常備藥品,如: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個人慣用藥品…等;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6. 2017年04月05日泰國政府公告:泰國新安全帶法規今日開始強制執行,乘客不繫上安全帶立即罰款5000銖,適用於任何公共車輛,請各位旅客上車後能注意遵守,若遇安全帶有故障的狀況,請立即告知導遊或司機協助處理,謝謝各位旅客的配合。

退稅流程

  1. 黃色「P.P.10 退稅表單」資料填妥後,持護照、退稅單、發票與實體貨物,至機場VAT海關退稅處,辦理退稅驗貨蓋章,之後再辦理登機手續,而實際退稅款則是在過海關後辦理。(凡價值超過1萬泰銖,辦理時需出示商品,海關隨機檢查)
  2. 安檢後,本人持護照與已蓋章退稅單據於機場內免稅店「王權京都King Power」退稅窗口辦理。
  3. 退稅金額為消費額的4%~7%。相關退稅資訊與更新,詳見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

緊急聯絡方式

  1. 緊急電話:觀光客遇到緊急事件可打泰國觀光警察的電話:6521721-6。
  2. 當地聯絡:駐泰國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Thailand 位於曼谷市商業中心,South Sathorn路與Narathiwa路交叉口之Empire Tower大樓第20樓,倘搭乘曼谷捷運(BTS)來處時,可在Chongnonsi站下車,向前步行約五分鐘即達。
  3. 詳細地址如下:20th Fl.,Empire Tower,195 South Sathron Road,Yannawa,Bangkok,
    10120 Thailand。本處聯絡電話號碼為(66-2)6700200 (在曼谷地區請撥02-6700200),傳真號碼為(66-2)6700220 (在曼谷地區請撥02-6700220),電子郵件信箱為tecocomu@ji-net.com。◦另本處為服務國人,備有緊急行動電話二具:
    A.(66-1)6664006 (一般緊急事項,廿四小時開機) 
    B.(66-1)6664008 (領務緊急事項)(在曼谷地區請撥01-6664006及01-6664008)

簽證護照

護照注意事項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5.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6.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7.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泰國觀光相關簽證

  1. 觀光單次簽證準備資料:
    1.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2. 半年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需白底大頭照,照片頭頂到下巴需於3.2-3.6公分,審查嚴格。
    3. 每人需提供兩支各不同的電話號碼。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得翻拍縮放、需五官清晰、同正本大小之影本)。
    5. 未滿18歲且無身分證者,需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
    6. 申請人未滿18歲且未和父母同時送件者,須附上【未成年人申辦簽證之父母授權書】。若是和父母一同辦理簽證則不需附上。另未滿18歲且未與父或母親同行前往泰國者,請備妥父母/監護人同意書(表格請洽您的報名業務)以利泰國海關查驗時出示該證明文件。
    7. 使用觀光簽證入境泰國時,海關會“隨機抽查”每人身上須備有現金2萬泰銖,每家庭為4萬泰銖或等值貨幣即可,如美金、台幣等,(信用卡非貨幣)
  2. 落地簽證說明:
    1. 泰國可辦理落地簽(2000泰銖),但等候時間較長,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如因個人因素導使用落地簽,為維護其他團員權益,團體將不會因此等待,如另外產生交通費用(曼谷機場至曼谷市區,費用約2500泰銖),此費用將由客方自行支付,強烈建議您參加團體,不要使用落地簽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泰國海關會視班機狀況管制落地簽流量,建議您務必攜帶零用泰銖現金在身上,以防泰國海關因流量管制時,開啟快速通關而產生高於2000泰銖的快速通關費用。
    2. 落地簽證注意事項說明:
      1. 須符合適用落地簽國家之國籍人士,國籍要跟護照上是同一個國家。
      2. 護照正本,有效期間包含在泰停留15天內,最少須超過6個月以上。
      3. 停留期限不得超過15天。
      4. 請出示已確認之自抵泰日起算,15天內回程機票。
      5. 明確的住宿地點,飯店須有訂房資料,或在泰期間地址。
      6.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照片4X6公分乙張,若事先未備有照片,可在櫃台旁攝影站拍攝。
      7. 不是被泰國政府列入不受歡迎旅客的對象。
      8. 旅客須出示在泰期間足夠之生活費,每人至少1萬泰幣,每一家庭至少2萬泰幣。
      9. 填寫落地簽專用簽證表格。
    3. 以上資料如有任何一項不符規定,泰國簽證官有權利拒發簽證,且會將您安排遣返回航班出發地。
    4. 若出身地為(越南、高棉、寮國)者,申請簽證注意如下:
    5. 若<無>工作者,需附上:
      1. 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2. 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土(存款五十萬元以上)。
      3. 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4. 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5.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6. 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7.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6. 若<有>工作者,需附上:
      1. 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2. 公司執照影本。
      3. 需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証明(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
      4. 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5.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6. 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7.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本人自行辦理)。
    7. 泰簽辦事處:
      1.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三段206號。
      2. 電話:(02)2775-2211 或 (02)2773-1100。
    8. 泰國簽證辦理相關資訊詳細說明,請參酌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網站:http://www.tteo.org.tw/main/zh/

其他身份

  1. 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1. 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2.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06年-87年次=19歲,87年次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06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3. 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1. 内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
      2.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4.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2.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1.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2.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
      1. 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
      2. 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
      3. 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
    3.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

旅遊攻略

  1. 語言:該國家泰文為主,因該國以觀光產業為主,故絕大部分可以簡易英文溝通。
  2. 貨幣:貨幣單位為(Baht)為單位,紙幣分別為10、20、50、100、500銖,硬幣20、50沙丹二種,銀質硬幣有1、2、5銖三種。匯率:請參考台灣銀行網站(https://rate.bot.com.tw/)。
  3. 時差: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7,台灣時刻-1,比台灣慢1小時。
  4. 電壓:220伏特、50Hz、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如您的變壓器具國際變壓標準規格,則您將無需再準備額外的變壓器,且新式酒店插座多為台灣一般電器插頭可相容)。
  5. 氣候:泰國屬熱帶氣候,年平均溫度高達28.7℃,四季如夏,簡單劃分,全年只有雨季(6月~10月)及乾季(11月~翌年4月)
    1. 年平均溫雖高,但還是建議您隨身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以防冷氣房及山區的涼意。
      城市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曼谷平均最高溫(℃) 34 36 38 39 38 36 36 35 35 35 34 33          
        平均最低溫(℃) 20 21 24 28 29 29 29 29 29 28 26 22
      普吉平均最高溫(℃) 34 35 37 38 37 36 36 36 37 35 35 35          
        平均最低溫(℃) 26 28 29 30 30 30 29 29 29 28 27 26
      清邁平均最高溫(℃) 35 36 37 36 35 35 35 35 34 35 35 35          
        平均最低溫(℃) 28 28 28 29 29 29 29 29 28 28 28 28
  6. 電話通訊:
    1. 台灣打電話到泰國 (室內電話):台灣國際冠碼+泰國國碼(66)+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2. 台灣打電話到泰國(手機):台灣國際冠碼+泰國國碼(66)+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3. 泰國打電話回台灣(室內電話):泰國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4. 泰國打電話回台灣(手機):泰國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7. 風俗民情:
    1. 泰國社會文化與台灣有些差異,有些當地風俗習慣不可不知,以免觸犯當地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更影響遊興。
    2. 泰國人相信每個人頭上都有精靈,被人摸頭或以手揮過頭頂,將使精靈之光黯淡無神,因此切記不 可摸泰國人的頭。
    3. 不可用腳來指物品,泰國人認為腳是最污髒的地方,因此以腳指物品及水果都是不敬的。
    4. 泰國為佛教國家,男士必須出家修行,因此在泰國旅遊期間,您可常見到泰國和尚,女性不可碰觸 和尚之身體,否則他多年修行將毀於一旦。
    5. 泰國交通駕駛靠左邊行駛,與台灣相反,逛街過馬路請先注意右邊再看左邊。  
    6. 水不可生飲。
    7. 泰國絕大部份酒店均不提供牙膏牙刷等私人性必需品,故薦於於個人衛生等因素,請您務必打包於 個人行李中,自行攜帶。
    8. 前往泰國觀光如參觀皇室所屬之任何觀光景點,將會有衣著規定,請勿穿著暴露(如短褲(牛仔破 褲)、袒胸露肩、背、腿及拖、涼鞋),此為泰國皇室文化,請以入境隨俗的心依規定穿著,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9. 素食者貼心小叮嚀:因風俗民情不同,各國的素食者食材及習慣皆不同。除了華僑開的中華料理餐 廳外,多數皆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或遊樂園區內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生 菜、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類主食。敬告素食客人如前往東南亞地區旅遊,請先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 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10. 因東南亞國家受氣候影響所烹飪之食物適口溫度較台灣低,如遇海鮮、火鍋類食材請務必將食材煮熟後再享用,請注意!避免吸食河(海)蝦頭部處造成後續嚴重腹瀉等相關就醫問題影響您此趟旅程。
    11. 泰國針對大麻合法律定僅止於醫療用途(在台灣仍為非法),非娛樂性質,請勿以身試法購買擁有或有吸食等相關行為。
  8. 泰國節慶:
    1. 02月17日 – 萬佛節
    2. 04月06日 – 王朝創建紀念日
    3. 04月08日 – 釋迦牟尼誕辰(舊曆)
    4. 04月13日 – 泰國新年(潑水節)
    5. 05月01日 – 勞動節
    6. 05月05日 – 登基紀念日
    7. 08月12日 – 王后誕辰佛初轉法日  
    8. 12月10日 – 立憲紀念日
    9. 12月24日 – 耶誕節連假期
    10. 12月31日 – 除夕

海關規定

出境注意事項

  1. 貨幣限制:
    1.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2.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3.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4.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5. 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2.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1. 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2.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3.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4.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5.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6. 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3. 電池類禁托運規定:
    1. 含鉛酸電池(“LAB”)之電子用品如手持電風扇等,禁止託運亦不可手提攜帶上機。
    2. 為避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不可托運。
    3. 有關於行動電源的所有相關標示(籤)須清楚:
      1.隨身攜帶的行動電源容量不得超過32000mAH。
      2.容量為20000~32000mAH的行動電源限攜帶2個。
      3.容量為20000mAH 以下的行動電源沒有數量限制。
      若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

入境注意事項

  1.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1.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2. 每人限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3. 每人可攜帶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
    4.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5.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6.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7.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8.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2.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
    1. 活體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2. 動(植)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與任何植物、花卉全類品。因應非洲豬瘟疫情,任何包含肉類製品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進入台灣,請務必確認您所購之物品是否含有可能違法的成份存在,避免受重罰。
    3.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
    4.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5.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6.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7.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8.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題專區-入境旅客專區之「動物及植物產品檢疫」。
  3. 旅客入境泰國須知:
    1. 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礙於最近消費者赴泰旅遊,因不了解入境的相關規定,攜帶煙酒超出免稅範圍而誤觸當地法規,遭到嚴重罰款事件,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現將泰國海關規定說明如下:
    2. 禁止及控管項目: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2. 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3. 仿冒品或是違禁品。
      4. 佛像、工藝品及古董。
      5. 武器、彈藥、刀械以及爆裂物等。
      6. 植物及動物。
      7. 醫藥及化學用品。
      8. 電信用品。
      9. 煙、雪茄及酒類。
    3. 旅客入境泰國可以攜帶物品其免稅範圍,因應個人合理的需求,範圍如下:
      1. 個人或其專業使用,價值不超過10,000泰銖。
      2. 酒類不得超過1公升(1000毫克)。任何含有酒精成份,不管是固體或液體,或調和後會變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質。
      3. 煙類包括雪茄、香煙、煙草,不管是抽的、嚼的,香煙不能超過200支(10包),雪茄、煙草不能超過250公克或總重量不得超過250公克,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請旅客配合遵守。沒有抽完的煙,如果要攜帶出境,煙盒上面的稅條要原封不動,沒有撕毀。
    4. 特別注意事項:
      1. 酒類及香煙都是管控物品,旅客如果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舉報並全數沒收,並處以重罰。
      2. 同一團體如欲購買香煙或酒,應在規定的數量內,各自購買並取得收據攜帶入關,切勿交由同一個人攜帶。
      3. 泰國海關及國稅局駐機場人員或航警皆有權利依照泰國相關法規於機場內各角落如發現疑點皆可提出檢查,不論出關與否。
      4. 泰國機場免稅店已接到通知,不得銷售超出海關規定的煙酒數量給旅客,但如果您是從台灣機場購買要帶進泰國的話,請小心不要超出海關規定的數量。
      5. 旅客在出發前應詢問旅行業者或領隊入境泰國的相關規定,及注意飛機上的廣播訊息,以免觸法受罰。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1. 出國前,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2.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3. 傳染病預防措施:
    1.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4.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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